首页    |    检察要闻    |    媒体看检察    |    新闻发布    |    视觉检察    |    通知公告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公告公示 检务指南 检务公开
通知通告 更多
· 关于“树理念强作风优服务...
· 【教育整顿】阳曲县人民检...
·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
· 欢迎您访问山西省太原市阳...
扫黑
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
互动平台
互动平台——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看检察
太原日报-重视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
时间:2014-12-18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日报理论版  【字号: | |

重视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规范约束社会人的行为,调和人与人之间关系,形成合理、有序的管理秩序。在社会飞速发展条件下,过于强调打击刑事犯罪的严厉性,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做法,有时不能很好地协调当事人关系。从世界范围来看,西方大国监禁刑的比例越来越低,非监禁刑已经逐步在刑罚体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扩大社区矫正适用,已成为世界各国刑罚改革的发展趋势。

2011225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被首次写入《刑事诉讼法》,具有了实际操作性。20121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可以看出,国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趋重视,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注重监禁刑的传统,对节约司法成本,有效改造犯罪人员,促进社会和谐将起到重要作用。、

一、新刑诉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新刑诉法一大特点是依法保障人权,构建社会和谐法治环境。社区矫正作为新刑诉法改革创新的一大亮点,作为关系百姓民生的重大新举措,它的双重价值体现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新刑诉法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一些问题。

实时监管不够,易出现脱漏管现象。监管和定位终端手机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用于实施定位监管和实现动态管理的专用通信工具,它包括区域监管、实时定位、轨迹查询、越界告警、信息化考核、档案管理、人机分离识别等功能。目前,此智能系统实行太原市司法局统一指导协调、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实施。针对人员主要是矫正期限在1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及管理等级为严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阳曲县司法局所辖社区矫正人员70人,按照相关规定,该县已对符合条件的矫正人员全部配备了定位监管手机,要求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状态。检查的社区矫正人员共45人,经查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监管和定位终端手机中有些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多次拍照抽查均未通过,无法进行实时监管;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对执行机关监管行为心存抵触,不服从监管改造有意关机;有的矫正对象认为自己犯了罪,没有脸面继续在居住地抛头露面,想尽办法逃避监管;还有的矫正对象迫于生计,到外地打工,脱离了执行机关的管束,从而造成管理不畅。还有个别漏管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埋下重大隐患。脱管、漏管问题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应引起相关部门及人员的高度重视。

教育学习、参加劳动易流于形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但有些社区司法所,未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内容对其进行教育劳动管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形式主义倾向明显,很多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记录,都是从网上直接下载黏贴拼接而成,没有详实的文字材料和视图影像证明确实组织参加过法律规定的重要活动,管理机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社区矫正中年龄分布集中在青年期,他们违法犯罪,往往是一时冲动,受身份特殊、心智不成熟等因素的影响,他们需要更多的法律引导,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摆脱不懂法的困境,如何加强管理,通过教育、引导使得这些年轻人员从“心”回归,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司法所的不少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多为解决行政职级限制来司法所工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意愿也不强,多有熬日子退休的想法,还有的甚至是1人所或一人身兼数职,工作时间、精力自然不能充分投入到社区矫正的工作上。之前,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司法行政部门有些干警的办案理念是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执行的思想,对自身职责没有清晰、准确把握,执法随意性大,对目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重要性及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表现在考察工作没有经常化、制度化;回访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外出请假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不请假外出的矫正对象未能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和采取一定措施查找。

此外,由于经费保障困难,不能满足当前矫正工作正常的运转需要,也严重制约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建议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找出问题,分析对策,才能一步步发展完善,针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问题,阳曲县检察院努力在共性中把握个性,在个性中寻求突破,摸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途径。

形成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协调一致。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避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监管和定位终端手机的作用,利用高科技手段,确定社区矫正人员行踪。要专人负责手机定位监管工作,一人专职一人备用,保障手机定位工作不落空挡,依法监管矫正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采用分类管理办法,奖惩分明。司法行政部门可以以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参加劳动的情况为重要参考,通过人像识别系统准确记录,引导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秩序,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区分层次:对待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学习、表现好对社会危害小的人员,可以帮助其学习一技之长,联系企业实习,为今后在社会上立足增添一臂之力;对不服从管理、没有按照规定学习劳动的人员,鉴于已对社会安全形成隐患,建议执法机关改变执行方式,收监改造。奖惩分明的管理办法,可以调动矫正人员的积极性,节约司法资源,比单纯的完善制度会产生更直接的促进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阳曲县检察院发现一名因职务侵占罪而判三年缓三年的矫正人员,自2014124日进行思想汇报以后,再没有来报到,司法所多次打电话联系不上,后经司法局了解其已因寻衅滋事被关押至太原市看守所,对此可以建议收监执行,起到防范震慑的作用。

    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社区矫正工作,涉及范围广、人数多、专业性高,需要配备一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执法队伍。结合阳曲县实际,建议司法局加强对乡镇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培训,通过订购法律书籍、定期举办讲座、加强业务考核指导等办法,提高工作人员司法素质,使其真正胜任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下力气组织协调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隶属方面的问题,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新生力量,提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那些需要服务帮助、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人员提供引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人性化的法律监督管理措施,开展有方向、有目标的管理和帮助。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基层政府和财政部门商榷建立正常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用于改善接待环境,提高办公设施水平。建议矫正经费分科目用于办公会议、宣传培训、走访调查、检查考核、表彰奖励、交通工具、通讯设施、信息系统维护、就业培训和困难救助等方面,确保不发生挪用、挤用、占用的现象。按规定将执法依据、办案流程和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悬挂在醒目位置,对于工作在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司法局可以统一配发行业标识,并下发制式服装,从而体现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威信,在管控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以乡镇司法所为刑罚执行延伸的阵地,为创建“平安城乡”发挥积极作用。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运路莎沟村 电话:0351-5521586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