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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机要文电、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负责本院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本院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

  负责实施本院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本院支出规划、预决算。负责本院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理的案件中涉及的现场勘验、检查及证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的相关事宜。负责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落地、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信息化的日常管理、维护、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

  组织司法警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保障本院业务部门司法办案活动和本院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院的党群工作。负责本院工、青、妇、群团组织及统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阳曲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三)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对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我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案件。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审查、流转和结案审核。负责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追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的相关工作。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决策和其他检察工作情况。

  负责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审查,并提出意见。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对疑难案件提出咨询性意见、建议。负责检察官协会工作。

  (四)第三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承办对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组织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五)泥屯检察室

  作为巡回检察室,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整合后,由综合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泥屯检察室共五个部门

    三、人员构成情况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27编制,实有在职干25警人,

  第二部分  阳曲县人民检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见附件一: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部门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7245069.07元,其中县财政拨付1076740.95元,省财政拨付6168328.12元。支出7245069.07元,其中县财1076740.95元,省财政6168328.12元。与2017年相比2017年收入8167140元,支出8167140元。减少了922070.93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划后,转隶人员工资减少,以及2017年拨付了399000元县里占地补偿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4506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8328.12元,占比85%;其他收入1076740.95元,占比15%。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4506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68328.12元,占比85%;其他支出1076740.95元,占比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7245069.07元,其中县财政拨付1076740.95元,省财政拨付6168328.12元。与2017年相比2017年收入8167140元,支出8167140元。减少了922070.93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划后,转隶人员工资减少,以及2017年拨付了399000元县里占地补偿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724506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68328.12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98811.88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划后,转隶人员工资减少,以及2017年拨付了399000元县里占地补偿款,并且上划以后,县财政的支出计入其他支出,没有计入财政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院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

  公共安全支出6468854.95元,完成预算100%,用于单位日常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以及办案费。2017年度为6510177元,减少41322元,减少0.6%,原因是我院减少了部分开支。

  社保和就业支出363214.12元,完成预算95%,人员有变动,退休和调入使得社保变化。2017年为833587元,教2017年降低370472.88元,由于2017年交了14到16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用。

  医疗和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000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为224376元,比2017年减少11376元。减少5%,原因是人员有变动,退休和调入使得社保变化。

  其他支出都为200000元,为县里拨付考核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17年三公经费为10.21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下降37%,原因是:一是由于我院节约公车开支,二是由于我院年底有一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县财政结算中心问题,未完成支付。2017和2018年三公经费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我院由于管理严格,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的开支。

      我院2018年无出国(境)支出,没有进行公务用车购置,现有公务用车5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4.86万元,降低9.3%。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由县财政提供。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九个章程执行,并按照合同支出金额及时报送至政府采购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资产合计9538217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 0个。

  2、2018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439800元,超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百分之二十,其中439200元为县里拨付的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600元为省级预算的托幼费

  4、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向省财政厅打报告,调剂精神文明,双拥奖和医保,省财政厅晋财政法【2018】110号文件精神,我院调整公用经费64.36万元,用做发放奖金,医保

  5、资产负债简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资产情况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由于上年资产一直保留为整数,实际情况保留小数点后俩位,所以差额为0.1元。

  6、“收入决算表”我院省管后,其他收入为县里的资金,财政收入为省里的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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