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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部门职责…………………………………………3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4

一、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4

二、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4

三、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4

四、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4

五、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4

六、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4

七、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4八、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4

九、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4

十、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4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4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4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5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5

四、政府采购情况………………………………………5

五、绩效管理情况………………………………………5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5

七、其他说明……………………………………………6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6

(二) 其他………………………………………………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6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阳曲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二)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三)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权限,行使各项检察职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察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受理的刑事案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超越权限范围的重大刑事案件向分院移送,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五)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的人员管理办法,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检察体制改革后,我院内设机构由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政治部五个部门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我院一般公共预算529.82万元, 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66.0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0万元。

2019年,我院一般公共预算541.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6.6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0万元。

2018年,我院2019年预算略有增加,主要是由于我院2018年新录入一名公务员,增加了相应的预算,并且新增了书记员经费5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18年减少0.5万元,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4.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92万元。我院人员退休一人,新录入一人,应该没有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预计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进行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我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有公务用车5.

2. 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760平方米,价值200000元。

   无其他占用

七、其他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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