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县人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阳曲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二)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三)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权限,行使各项检察职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察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受理的刑事案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超越权限范围的重大刑事案件向分院移送,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五)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六)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的人员管理办法,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整合后,由综合保障部,业务保障部,法律监督部,政治部,四个部门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27编制人,实有在职干26警人,包含俩名新进人员,手续暂无办理。
第二部分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部门用)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6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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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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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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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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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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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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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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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含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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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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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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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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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算单位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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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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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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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6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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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户表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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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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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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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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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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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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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费差额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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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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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叠加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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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98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707.98万元,差额 0 万元。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1.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2. 本部门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三、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院无其他收入。
2.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3.“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
4.“支出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开支1人临时工工资每月620元合计7440元和纪检监察人员加班补助款等261995元,合计269395元。
5.“三公经费”总额2016年预算为31.5万元,2016年决算20.76万元,2017预算为16.7万元,呈现出减少趋势。
第四部分 2016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阳曲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完成“三比一创”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周末学堂”等专题教育活动。院党组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集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换了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两学一做”内容的文化墙版面,按照计划开展了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为主题的“四讲四有”专题讨论学习,集中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法治阳曲和平安县城建设。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42件49人,批准逮捕34件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69件88人,提起公诉61件83人,经法院审理,均作出有罪判决。依法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对8件1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4人次,其中民行监督案件33件,刑事申诉2件,受理举报线索19件,对所受理问题及时核查答复,同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确保不出现一起涉检信访案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人,奖励金额2000元,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的热情,畅通了举报渠道。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贪贿案3件3人,渎职案1件1人。拓展预防渠道,丰富预防手段,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认真开展各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举办专项宣传和警示教育16次。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工作,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8件次。积极探索民行工作新途径,创新民行检察监督新机制。今年以来,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份,法院采纳13份;办理执行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份,法院采纳4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采纳10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份。制定了《关于监督辖区法院公布的民事行政案件裁判文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选聘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意见》,形成了主动开展民行检察监督的新机制。扩大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控申民行检察科干警曹慧同志被评为“全市民行检察业务标”,“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23名党员干部在思西村驻村入户,对85户贫困户、223人进行100余人次的摸排调查,对每户都制定了扶贫手册,与贫困户签订了扶贫协议,并加班加点将贫困户各类信息1500余条录入计算机,归纳分析贫困户家庭致贫原因,针对不同的贫困家庭寻找具体的脱贫途径,并适时对这些贫困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摸排中,我院干警发现思西村小学教学设施落后,无法开设计算机课程,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院于六一儿童节前夕向思西村小学捐赠22台电脑和6000元人民币作为购买电脑桌椅的配套费用,建起了思西村小学第一个电教室。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持续加大对严重腐败行为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贪贿案3件3人,渎职案1件1人。拓展预防渠道,丰富预防手段,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认真开展各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举办专项宣传和警示教育16次。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工作,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8件次。针对农村粮食补贴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4件,形成案例分析和个案分析3件。
一年来,我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使命,努力践行检察职责,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务。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