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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县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阳曲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二)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三)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权限,行使各项检察职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察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受理的刑事案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超越权限范围的重大刑事案件向分院移送,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五)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六)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的人员管理办法,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7个职能科室,1个乡镇检察室。分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局、刑事诉讼监督科、控申民行检察科、检察业务保障科、政治处、案件管理中心、泥屯检察室、法警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34人,实有在职干警34人。

 

第二部分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部门用)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4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2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4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一、单户表

 1

 0

 

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1

 0

 

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七、经费差额表

 

 

 

八、调整表

 

 

 

九、叠加汇总表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2972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5702972  万元,差额  0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三、报表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套表审核完全正确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审核模板的设置建议 

1. 对部门决算报表指标设置的建议。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9栏)没有支出取暖费费用是因为今年锅炉改造,现用天燃气,所以只有供暖面积。

2、支出明细表(财决0538栏)“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干警52人的加班用餐补贴204643,干警加班补助金112870,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201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原来的36万元减少至33万元。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共立查贪污贿赂案511人,渎职侵权案22人,均为大案,比2013年增加62.5%,其中81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含积存)。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120万余元。持续加大对严重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努力使高压反腐成为一种新常态。今年截止目前,我院已立查职务犯罪案3件,均为重大案件,其中两案为县处级要案。拓展预防渠道,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认真开展各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举办专项宣传和警示教育61次。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工作,对28个工程项目、49家建设单位进行了查询。深入推进预防调查和案例剖析工作,对调查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后立查案件2件,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3篇,形成案例分析11篇,其中有三篇被上级转发,有效拓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平台。

二、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进平安阳曲建设。以服务争创省级、国家级平安县城工作为抓手,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4562人,依法批准逮捕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81114人,依法提起公诉7099人,公诉案件经法院审理,均做出有罪判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对1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8人次,受理举报线索52件,对所受理问题及时核查答复,同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确保不出现一起涉检信访案件。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5件。认真部署开展“一村一警”活动,通过进家入户摸排,对群众反映的十二个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针对村民高某反映的其土地补偿款八年未给付的问题,经多次协调帮其追回,高某送来“情牵群众解民忧,心系百姓办实事”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查办案件、检察建议、预防教育等手段,依法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治理法律监督两个专项活动,对县城周边部分石料厂存在的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违法企业认真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县城偏僻区域非法进行“洗钢渣”造成污染问题,协调镇政府及四家执法单位采取断电及现场拆除等措施,对6处非法生产场地予以查封取缔,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继续跟踪监督,防止此类行为死灰复燃。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人,监督撤案1件,监督立案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有罪判决10人(含积存)。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纠正漏捕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70份,法院采纳6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件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对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评估审查,已建议公安机关变更了强制措施。开展了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针对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7份。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7件,督促起诉2件,法院已采纳2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3件,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0.6万元。

四、不断更新观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开展

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利用人脸识别系统、专业核查手机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巡检,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尚德崇法、再次启航”为主题的道德讲堂,使他们受到感染、得到教育。对部分生活确有困难人员联系相关单位帮助就业,以解决其后顾之忧,提升矫正效果。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正室,对部分不认罪悔罪、心存抵触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由我院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困境。搭建外部联动平台,与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使矫正环节衔接紧密,运行更加规范。深化内设机构整合改革,不断激发干警潜能。在我院内设机构整合顺利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了联系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制定了《推行“捕诉一体化”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工作运行中节约了办案资源,有效地提高了承办人员的责任心和案件质量;制定了《实行主办检察官办理案件终身负责制的管理办法》,为从根源上减少久押不决案件,提高重大案件办理质量打好基础;探索推行了全员目标管理机制,将部门纳入考核范围,事事列出计划,将干警的任务进行明确,人人定岗定责。有效的压力传导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依托教育基地,充分做好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泥屯检察室的一线平台作用,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初查并移送立案2件,化解矛盾纠纷17起;在廉政教育宣传方面,举办了多期法制讲堂,在村级“两委”换届前完成了对全县117个行政村、900余名干部的轮训;在换届前对所有报名参选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印制发放了换届选举宣传手册和违反换届纪律案例选编2000余册;拍摄了以发生在我县的农村干部犯罪为题材的警示教育片;精心准备了围绕严格换届纪律为主题的法律讲堂工作方案,全方位地服务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成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并正式启用,所有案件网上流转审批,实现了对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按照“全面、全部、全程”要求,同步录音录像72小时。认真落实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依法审查报请逮捕35人。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案件文书及重要信息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政协转交办事项的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一对一”的走访答复。8名拟任命检察人员经过严格的考查考试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供职报告,并参加了县人大举行的我县首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仪式。全面推行阳光检察工作。建立开通了对外门户网站和“阳曲检察”官方微博,做到内容丰富、运行良好。借助这一平台,检察机关与群众间的沟通交流、宣传教育作用日益显现,我院官方微博以粉丝数1.9万余人,覆盖度92分的良好表现,在2014年度全省评选中,进入山西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司法系统前三名。继续做好《阳曲检察在线》栏目的录制播放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连续录制和播放了八期节目。检察日报以“山西《阳曲检察在线》电视栏目受欢迎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影响力。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一些重大事项,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增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六、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素质

围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结合实际认真学,创新活动载体灵活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定了立行立改项目,领导班子和个人分别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表,限期进行整改。务实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四风”方面具体问题145项,迅速制定落实“两方案一计划”,建立健全了我院20余项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加强班子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等各个方面,确保整改工作不空、不虚。切实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所包扶的石城村存在的困难,多次联系相关职能单位协调资金,为该村铺设了进村柏油路、修建了防涝泄洪渠、翻修了村党支部,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率先垂范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我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检查,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监督者队伍。在工作落实中,党组成员责任到人,负责日常督导检查机关各项制度的遵守与执行,确保制度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全年在上级单位就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的多次明查暗访中,未发现存在问题,同时检查组还对我院在工作纪律遵守、规范办案行为等方面的良好表现给予了通报表扬。注重检察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检察人员自身素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调研工作,组织和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40余篇,其中有17篇被省、市级报纸、刊物采纳,院领导能够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工作,所撰写的文章占到全院的60%。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交流活动,在全市业务竞赛和评先评优工作中,我院有8名同志获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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