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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曲县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十二)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22日在阳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卓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一九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以“立足新时代、争创新业绩”为目标,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优化岗位职能配置,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充实支部力量,激发党建活力,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院党支部被县委评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坚持“四化”建设方向,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通过“主题党日+”模式,组织干警先后赴延安、高君宇纪念馆等地接受红色教育,开展学雷锋纪念日活动、“我为检察增光彩”主题演讲比赛,学习模范典型事迹等,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厚植检察为民情怀。以“四大活动”为抓手,组织干警完成调研课题27篇,组织专题培训924人次,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围绕太原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要求和案件质量评查所发现问题,靶向治疗,6大方面、17个问题依次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分级分类廉政谈话共48人次,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排毒治病”成为常态。

弘扬意识形态主旋律,传播检察文化最强音。坚持党管宣传,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检察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策划了3期特辑,制作了3个主题宣传片,展示了阳曲检察恢复重建以来的发展历程和为阳曲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扎实开展新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599篇,原创信息135篇,同比增长400%,被省市县级微信公众号转发38次,同时与微博、今日头条、门户网站形成宣传矩阵,大力弘扬检察正能量。

二、强化法律监督,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

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976人,批准逮捕4962人,不批准逮捕10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3126人,上年积存1424人,提起公诉89132人(并案处理36人),不起诉1417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漏诉16人,立案监督7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7件,成功抗诉1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83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35件,共提请抗诉2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裁定再审后调解1件;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3件;支持起诉1件;息诉7件;终结审查2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1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5件、食品药品安全3件、国有财产保护1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回复。

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点,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

新型违法犯罪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对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涉众型案件,全部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关口前置,提前防控。围绕精准脱贫,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协商制定了《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建档贫困户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助尽助,已救助41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5万元。帮扶责任人入村入户结对帮扶,履行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完善记录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资料790余份;强化护林防火包村责任,院领导带队督导值守,并资助思西村护林防火经费1万元。围绕污染防治,加强公益诉讼保护,与县河长办制定印发《阳曲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检察长协同县长开展巡河行动;会同水务部门深入县域河段排查摸底隐患问题,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共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42亩、非法占用河道3.21公里、河道垃圾9280立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460平方米。积极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督促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7处、5万余吨,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近5千吨,督促关停违规企业1家,治理被污染农用地3.36亩,为守护阳曲绿水青山蓝天净土发挥了积极作用。

顺应群众民生新期待,探索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主动与县工商联制定沟通联系协作机制,出台检察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强化精准服务。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犯罪案件4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查侵犯民企刑事犯罪案件1件;依法对情节轻微的24人涉企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民生保障,贯彻落实食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35家食药品经营场所、8所学校食堂进行走访调查,通过督促监管机关履职,整改食药品问题商户16家;对县烈士陵园纪念设施保护情况进行调查走访,用法治力量捍卫英烈尊严。

坚持办案与防疫两不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疫情发生以来,院党组闻令而动、提前部署、科学应对,召开4次网络视频党组会,安排部署防疫和业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全院队伍建设不中断,使用钉钉每日动态签到,线上平台打卡学习;院领导专题讲授战“疫”党课,号召干警恪守党性、敬畏法治、勇担职责,组织干警下沉社区防疫值守,为思西村、杨兴村捐赠防疫物资,全体党员干警自发捐款9932元驰援武汉,助力疫情防控。采取电话、网站、邮寄送达和网上远程阅卷等诉讼服务方式,运用远程提讯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实现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确保防疫和业务工作“两不误”。深入包联企业、涉案企业,针对复工困难及司法诉求提供法律帮助,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三、深化改革创新,聚合亮点纷呈的检察实践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关爱少年儿童。与县教育局建立校园安全建设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在全县30多所学校开展校园欺凌、性侵问题排查。与我县8所学校建立普法宣传机制,由7名党组成员和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巡讲3次,法治版面展览教育10次;与县教育局、县第一中学校联合举办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为阳兴小学捐赠十台打印机,为思西学校的学生赠送图书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主动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审查起诉与补充侦查同步进行机制、与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入额班子成员领办案件机制),强化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共办理涉恶案件222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全部清零。

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4月,院党组率先对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实施细则,涵盖和贯穿侦、诉、审在内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邀请县法院、县公安局一同参加特邀专家的专题培训,组织干警研讨认罪认罚实务问题,提升司法实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以来,我院办理的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占全院案件数量的80%以上,认罪认罚适用率在全市检察机关考评中名列第一。检察长直接办理的一起非法持有毒品认罪认罚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宣判仅用29天,公检法三机关密切配合、快侦快诉快判,办案质效显著提高。

有效降低“案件比”,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降低“案件比”的工作要求,我院制定了快速办理案件机制,充分发挥新成立的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职能作用,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与补充侦查同步进行,提高诉讼效率。积极探索速裁程序适用和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以降低“案件比”、减少诉累体现检察担当。机制运行以来,无二次退查案件、无申诉案件;案件比为1.326,在全市名列前茅;速裁程序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均名列全市第一。

拓展监督服务覆盖面,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丰富完善“枫桥经验”阳曲检察版,推深做细六大工作体系(基层民生服务、司法综合治理、便民服务升级、公益诉讼开展、智能检务管理、检察产品创建),深入配套落实30项具体工作,延伸检察触角,强化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发出5份刚性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12人,积极解决群众急难险重需求;在“国庆”、“二青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排查涉法涉访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安保维稳工作;创新开展监外执行监督检察,促进社区矫正实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检察长带头办理第一起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列席同级审委会、向镇政府公开送达整改河道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担任阳曲一中法治副校长,持续推进四项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206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健全完善远程提讯系统,新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打造检察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科技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予以支持。举办了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90余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236条,公开法律文书111份,通过检务公开,实现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集体、个人受县级以上表彰9次,收到锦旗3面。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统领业务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典型案例和有影响力的案件比较缺乏,特色品牌还未培育成型。

二〇二〇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四为四高两同步”经济发展总体思路,以“亮点品牌创建”为牵引,以协调推进“四大检察”为主线,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阳曲新征程提供更有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强意识形态阵地,自觉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抓主题循主线,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标准,求极致,努力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个案件中去,真正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变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第二,紧扣“四为四高两同步”经济发展总体思路,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强化检银共建机制建设,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推动全面复工复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长效常治;用好刑事司法政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阳曲农业产业示范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园区派驻检察服务站,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助力经济转型健康发展。找准创新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切入点,强化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一体化开展,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第三,秉承“小院要有大作为”的争先创优理念,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深化改革创新,以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正为核心,持续推进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适用,持续降低“案件比”。主动会商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联系协作机制,探索推进“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挖掘典型案例,培育检察文化,鲜活新闻宣传,对接群众法治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培育未检品牌,推进温暖控申,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落到实处。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工匠型”检察官培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政治高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管队伍。注重从优待检,大力营造温暖和谐、蓬勃向上的良好氛围,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各位代表,改革强音振奋,奋斗动力澎湃。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锐意开拓,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的阳曲新篇章!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总要求:2018327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张军代表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总要求,开启了检察工作新征程。

2、“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项检察职能。十大业务是指机构改革后的十项检察业务分工,包括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四化”建设:是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出自20191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重要政法工作会议时对加快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

4、“四大活动”:是指“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是2018年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题活动。从2018年到2022年,每一年为一个阶段,2018年为攻坚起步阶段,2019年为提档加速阶段,2020年为明显提升阶段,2021年为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为大提升阶段。

5、双赢多赢共赢:20185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暨第一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和作用,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分工负责、各有职能和权责的关系,决不能有监督高人一等的想法。要考虑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6、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7、“四个最严”:20195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10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8、“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9、“深挖根治”、“长效长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步骤安排。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办〔20183号文件)。20181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通过专项斗争,实现一年打击遏制、二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目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

10、“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1、“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意义。

13、“案件比”:“案件比”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案”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查、延期等因素所产生的“件”数之问的比。具体地讲,“案”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案”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8项业务活动作为“件”数(仍在不断动态调整完善中)。

14、“四为四高两同步”:“四为”,指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四高”,指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两同步”,指到2020年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15、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20191115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强调:要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121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座谈会,对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开展座谈。

16、“四个铁一般”:是指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201957日至8日召开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提出了“四个铁一般”的要求。5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17、“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201526号)。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4月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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