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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十四)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6月22日在阳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金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县检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科学发展中推进检察职能的正确履行,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在工作中坚持依法从严和依法从宽并重、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面正确履行批捕、公诉职责。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58件45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28件410人,不批准逮捕30件46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55件572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08件503人,决定不起诉32件40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着眼于教育、感化和挽救,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人员,依法慎捕慎诉。共不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8人,不起诉27人。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工作,办理了全市第一起刑事和解案件,稳妥审慎地处理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所办理的9起和解案件,没有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没有被害人因权益保护不到位而进行申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通过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召开信访案件听证会、定期走访巡访等形式,进一步畅通了控告申诉渠道,四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66人次,对各类举报线索和来访人员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分流、依法办理。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预警机制,采取领导直接包案、疑难复杂案件重点督办等措施,确保矛盾不上交,四年来未发生因检察环节执法不公引起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设立了专门的办案区,通过了省检察院检查验收并取得了首批办案工作区准用证书,配齐配强了司法警察,建立了办案安全督察员制度,有效防止了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注重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四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21件2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30余万元。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案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协助有关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采取法制讲座和组织重点单位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活动38次。先后在全县多个行业和系统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处,聘请了26名联络员,形成了覆盖金融、工商、税务、交通等系统、主要乡镇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树立司法权威相结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刑事侦查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2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18人。

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3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已全部予以改判。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积极推进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工作,共提出量刑建议84件,法院经审理全部予以采纳。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拓宽案件监督渠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联系点11个,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经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5件,上级检察机关采纳4件,法院裁定再审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全部采纳并改判。积极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工作,办理支持弱势群体民事起诉案件55件。全面推行了民事行政申诉告知和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进一步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坚持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认真做好超期羁押监督预防工作,全县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针对发现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和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5次。深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监室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份,进一步规范了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完善了监管场所的管理制度。

四、坚持队伍建设与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开展的根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务保障水平。

紧紧围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院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树立了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统一了广大检察人员对新时期政法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巩固和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集中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组织干警参观了全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廉洁从检意识。

紧紧围绕业务精通要求,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等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活动。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践,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典型案例讲评、精品案件学习推广活动,通过执法办案中实实在在的事例,进行生动的执法思想再教育,促使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升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

紧紧围绕科技强检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公用经费已按照《山西省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正式投入使用,“两房”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极大地提升了我院基础建设水平,为全面推进科技强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我院开通了检察专线网,并对局域网进行了升级改造,依托这一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和保障规范化管理,全院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增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管理水平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

五、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事业的发展之基。我院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这一理念,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执法办案活动依法、规范、文明。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和全程监督,有效破解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内部监督制约和统筹管理薄弱的机制性障碍。积极开展治理“超时限、超权限、超范围”和案件评查等专项活动,对59起案件从办理程序和实体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不断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不公和违法违纪的重点岗位和工作环节,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案件全部进行了跟踪监督,着力加强了廉政风险防范建设。扎实做好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对历年来扣押冻结款物未及时处理的案件逐案进行清理,实现了已诉讼终结案件“账上无款、库中无物”的目标,建立健全了扣押冻结款物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政协的经常性联系,采取报告工作、邀请视察、接受评议等形式,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先后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开展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有9件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捕诉答疑工作,对群众可能存在的对案件适用法律情况不了解而产生的疑惑和误解,及时进行释法、答疑,自觉接受诉讼参与人及其家属的监督。四年来,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保障了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在此,我代表全县检察人员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立足教育,注重制度建设,严明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是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手段;坚持不懈,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是各项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年来,我院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加强,在攻坚克难中不断推进,在实践检察工作主题中全面发展,继续保持了恢复建院三十二年无违纪和市级“模范集体”、“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有9个集体和49名干警受到了表彰奖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部分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与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关系,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二是队伍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影响执法效果。三是检务保障能力与履行检察职能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两房”建设债务负担较重等。为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一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县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任务和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创先争优、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坚持把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部署同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加大服务力度。要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服务“项目推进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专项工作,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有新进步。要着眼建设平安阳曲,不断提高批捕、起诉工作水平,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着眼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全县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年”的工作要求,对损害我县投资环境、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查办,并结合查办案件以个案预防和警示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刑事、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着力提升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三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举措。要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重点,努力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把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落实依法从宽政策。要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要按照县委在全县开展干部下乡驻村“六个一”活动的安排,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把“民生优先”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不断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拓宽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筑牢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四是注重公正廉洁执法,在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上有新思路。要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健全与人大、政协联络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检察人员“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上有新提升。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业务能力建设的重点,切实提高检察人员掌握群众心理、运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和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凡事讲求实效,真正使好思路、好措施落实到位。要全面开展“对标”活动,学习先进检察院的工作经验,着力破解工作难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高工作标准,积极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强、和谐、宜居的新阳曲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1年6月印发

共印4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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