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检察要闻

开学第一讲 | “飞扬”未检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时间:2026-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金秋九月,开学季。阳曲县人民检察院的四名法治副校长分别走进阳曲县城东路小学、初中教育集团城东校区、阳曲县北京新学道学校、阳曲县第一中学,为同学们送上“开学第一讲”。

此次授课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讲解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龄施教。

检察官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明确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嘲笑他人缺陷、故意孤立排挤同学、推搡殴打他人、索要财物等行为,均属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并非“开玩笑”或“小事”。检察官引导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友善待人、拒绝欺凌,遇到欺凌行为勇敢说“不”,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和同学。

检察官针对初中生重点讲解了新规中关于责任年龄的核心变化,结合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真实案例,检察官向同学们阐明:法律对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但绝不纵容,年龄不是逃避处罚的“护身符”,违法必担责,引导同学们学会辨认日常言行中的法律风险,守住行为红线,自觉远离不良行为。

检察官结合高中生即将成年、网络使用增多的特点,重点讲解新规中涉及网络违法行为的条款:网络造谣传谣、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如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刷单返利等),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结合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讲清违法行为对升学、参军、就业的长远影响,引导同学们敬畏法律、慎独慎行。

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分龄化、精准化的普法宣讲,让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走进校园、走近学生,帮助不同年龄段青少年明确行为边界、增强规则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营造了良好氛围。

新学期,新起点。阳曲县人民检察院“飞扬”未检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检察之力护航青春之路,让法治信仰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向阳而生。


版权所有: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运路莎沟村 电话:0351-5521586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微博
  • 头条号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