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确定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犯罪检察人才库组成人员的通知》,阳曲县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要蓉蓉入选重罪检察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人才。
要蓉蓉
此次入选是对要蓉蓉同志办案能力的高度认可,也为阳曲县院人才队伍建设再添亮点成绩。今后,我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